八煙野溪溫泉聽起來就非常浪漫,先來討論八煙野溪溫泉到底在哪裡,他有兩條路可以過去,一是從八煙部落(八煙部落現在已不歡迎外客,為私人產業,所以此路不通,八煙部落真的很美很美,尤其是水中央,甚為可惜)走下去大約是30分鐘,都是緩下坡,沿著過去的水中天沿著田埂走一段就可以到達。另一條是從「八煙溫泉會館停車場」,在這裡停好車後往前走,稍微遠一點點,途中要跨過野溪磺溪。
網路上打關鍵字八煙野溪溫泉,就會出現一堆資料,絕對不會找不到,我就不再贅述。
八煙野溪溫泉位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,不對外開放,但是因為是很漂亮很舒服的野溪溫泉,所以經常可看見泡湯者和陽管處捉迷藏,泡湯同好者架設設施,陽管處拆。
對於泡湯者、陽管處,八煙野溪溫泉禁不禁?大家都覺委屈。對於泡湯者而言八煙野溪溫泉,那麼好的天然美景不讓人去,豈不暴殄天物?他們可以堆疊石塊圍成一個天然泡湯池浸泡,又能徜徉森林般的景緻,為什麼要禁?所以有網友砲轟陽管處山危險封山、海危險封海、路危險封路、是標準公務人員的鴕鳥心態。也有網友說誰會沒事去玩噴氣孔,設立警告標示,提醒遊客,如果出意外,自負責任就好。
對於陽管處而言,八煙野溪溫泉因上方岩壁土石鬆軟,可能會因為長久的土石崩落或火山活動甚至是暴雨,導致有生命的危險。這裡亦經常發生落石,早在民國92年,就公告是潛在地質敏感區,噴氣孔有高溫燙傷的危險,禁止民眾進入。尤其是下雨過後,溪水湍急,過去有「善心人士」會架設便橋,以便通行,但是架設後就會被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破壞。「架設、破壞」「架設、破壞」落入不開心的循環。
所以八煙野溪溫泉禁不禁?由於立場不同大家都覺委屈。
我們先不論孰是孰非,先來討論令大家印象最深刻的應該是轟動社會的山難「張博崴事件」,它是2011年一起發生在台灣的山難國賠爭議事件。經臺北地院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需國賠266餘萬元給家屬,引起社會嘩然、激盪出許多對登山運動與救災體制的討論與批判。後來經高等法院判逆轉免賠「台灣第一起山難國賠案」。高院理由:人民沒有「登山零風險」的請求權。本文也暫且不討論是非對錯,但這事件充分顯示了國人對對山野的陌生與輕忽,徐婉卿在《張博崴山難讓大家都委屈》文中提到這事件讓大家都委屈:張博崴家長、登山團體、救難團體等。徐婉卿直言「山不可怕,無知的人不怕山才可怕,說到底,該負最大責任的是政府長年的封山政策及沒有落實山林教育所致。山難就像車禍、飛機失事一般不可避免,只有重視山林環境、從小落實山野教育、成立專業搜救單位、制定合理搜救費用,才是解決之道」。另外個人在登山時,不時可發現民眾圖一時之便亂丟垃圾或衛生紙、排遺處處可見。山林環境主要的破壞就來自於登山者的不當行為,破壞環境的生態及水土,因此山野知識、技能、環境倫理與登山素養都是我們努力的方向。而登山時經常看到「登山客」穿著涼鞋,或不帶飲水就登臺北市第一高峰七星山,或是在山徑中亂丟果皮,認為果皮是天然的堆肥等等行為,在在顯示山野教育中的知識、情意、技能都不足。
在八煙野溪溫泉亦可以看到這樣的狀況,泡湯民眾不小心遺留的排遺、衛生紙等,或穿著涼鞋拖鞋就走山路去泡湯。看到後真是捏把冷汗。
而陽管處基於安全考量,八煙野溪溫泉不開放民眾去泡湯,我們可以體諒,但是整條野溪都是危險地帶嗎?是否可以請專家評估哪個區域是「非潛在危險區域」,開放給民眾大大方方使用,甚至派專人管理收費維護設施,民眾應該也可以接受才對。一般民眾圖的倒不是費用問題,而是能徜徉於山林中的那種快感,這是個棘手的問題,有賴大家理智的對話,讓八煙野溪溫泉開不開放?讓大家都開心。
